十九大召开期间天津市建筑工地为什么停工?

2025-11-23 17:23:13

按照《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<天津市2024-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>的通知》要求,2024年10月至2024年3月,全市建成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、房屋拆迁(拆除)施工、水泥搅拌及浇筑等作业,停止道路工程、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;重大民生工程、重点项目和重点造林绿化工程涉及土石方作业,确实无法停工的,由建设单位申请、行业主管部门初审,报市政府同意后方可特许施工。目前,市重点建设项目、重大民心工程及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民生项目可申请特许施工。

需申请特许施工的项目,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,报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初审,由市环保局汇总核实后,经市政府批准后方可继续施工。具体包括地铁、供水、供热及燃气类等项目。

各类长距离的市政、公路、掘路等线性工程,全面实行分段施工。要求各工地合理安排好工期、工序,避免出现工程项目前紧后松等问题,减少重复开挖建设现象。施工路段超过200米的,采用分段施工,施工一段、开挖一段、防控一段,避免开挖后裸露。

全市范围内各类建设工程,要全部安装颗粒物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系统。线性工程全面采取分段施工,并合理配置监测和监控设备。全面落实“工地周边设置围挡、散体物料(渣土)堆放苫盖、土方开挖湿法作业、施工现场地面硬化、出入车辆冲洗、渣土车辆密闭运输”六个百分之百治理标准。

按照《市建委关于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的通知》,全市各类建设工程,要向所在地环保部门申报、登记、检测,必须取得尾气排放环保检测合格凭证,否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。

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期间,为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,按照《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》(津政办函〔2024〕107号)要求,如遇重污染天气黄色(Ⅲ级)及以上预警,特许施工拆房工地必须严格落实响应措施,停止一切拆房施工和渣土运输活动,停止使用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。

星域战报